节目助理(制作资源及置景),主要负责协助(a)采购事宜;(b)库存管理与预约;(c)资源规划,包括提供一般行政支援、执行招聘工作、处理人事及财政事务;及(d)小型维修工作。
(注:或需不定时工作和轮班当值,和在台风、黑色暴雨警告及其他紧急情况下工作。)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通常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三年。通过试用关限后,或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总薪级表第3点(每月港币14,780元)至总薪级表第13点(每月港币27,340元)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为公务员。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本文载列的顶薪点资料只供参考,日后可能会有所更改。
(f)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可获房屋资助。
(g)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技能测试/笔试/招聘面试。
(h)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技能测试/笔试/招聘面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入职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提交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
(j)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伺服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申请手续
申请人必须以申请表格(G.F. 340 [(Rev. 3/2013)])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可在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或从公务员事务局的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或香港电台的互联网站(http://rthk.hk/recruit)下载。
申请人须于截止日期或之前用以下其中一种方法提交申请:(a)以亲身或邮寄方式把申请表格送达本栏订明联络地址[信封上的邮戳日期会被视为申请日期。信封面须注明「申请节目助理(制作资源及置景)职位」];或(b)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台,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
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所颁授学历的申请人,在现阶段毋须递交修业成绩表/文凭/证书/其他証明文件副本。至于持有非本地学历的人士,则须连同填妥的申请表格提交修业成绩表/文凭/证书/其他証明文件副本。在网上递交申请的人士,须于2019年11月22日或之前把所需的証明文件副本亲身递交或邮寄至本栏订明联络地址,或以电邮方式递交(recruitment@rthk.hk),并在信封面及每页証明文件的副本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申请人请尽量在申请表格上提供电邮地址。资料不全、没有夹附所需的証明文件、逾期的申请或经传真/电邮提交的申请,概不受理。[上述电邮地址(recruitment@rthk.hk)只用作接收証明文件,并不能用作提交申请表。]如获甄选予进一步考虑,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六至八个星期内接获通知。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技能测试/笔试/招聘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查询
职位编号: 42358
地址: 九龙旺角道1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5楼香港电台招聘组
电话: 3547 1737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1-15 23:59
发布日期: 2019-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