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学颁授的学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
(b)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香港中学会考中,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三级」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学历(注(1));
(c) 在取得上述学历后,具备最少七年在体育相关机构/部门负责行政和执行工作的经验(其中须最少三年曾担任管理职位)。对香港体育界及主要体育界持分者有认识或为退役运动员者占优;
(d) 持有认可大专院校颁授的康乐或体育管理文凭/证书(注(2));
(e) 中英语文讲写能力极佳,能操普通话者占优;
(f) 具备良好的策划、组织和联络技巧,并且能面对压力独立处事;
(g)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技巧;以及
(h) 精通使用电子邮件、互联网和个人电脑应用程式,包括微软Word、Excel、PowerPoint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