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助组织互助委员会及成立业主立案法团,并处理相关事务;
(2) 协助社区工作,联络社团领袖及地区人士;
(3) 协助民政事务处职员处理有关楼宇管理之问题;
(4) 协助筹办社区活动;及
(5) 执行一般文书工作;
(6) 处理任何其他指派的工作。
薪酬及福利
每小时 56.5 元
在适当的情况下,雇员可根据《雇佣条例》的规定而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产假、侍产假和疾病津贴。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列查询地址。
申请手续
求职者面试时,需带备以下文件︰
(i) 学历证明 ( 正本及副本 )
(ii) 过往的工作证明 ( 如有 )( 正本及副本 ) 及
(iii) 一张近照
申请表格[GF 340(3/2013)修订版)] 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填妥的申请表格及学历証书及/或修业成绩表副本,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邮寄或亲身送交元朗民政事务处。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申请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如亲身递交,请于截止申请日期晚上六时前送交元朗民政事务处。请在信封面注明“申请社区干事(兼职)(元朗区)职位”。逾时递交、邮资不足、资料如有缺漏或没有夹附学历証书及/或修业成绩表副本,申请可能不获考虑。申请人如获邀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四至六个星期内接到通知;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已经落选。
查询
职位编号: 42375
地址: 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269号元朗民政事务大厦5楼512室人事组
电话: 24432094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1-02 18:00
发布日期: 2019-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