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务员职位

创新及科技主管(粤港澳大湾区)(参考编号:IRO/02-2/2019)(IRO/02-2/2019)(月薪$93,710)

投资推广署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1-15 17:00

过往薪酬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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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条件

(i) 具备最少十年与科技行业有关的客户管理、业务发展、市场推广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包括与中国内地企业合作的丰富业务经验;
(ii) 持有香港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主修人工智能、机器人、计算器科学、电子工程、信息科技、生物医学或相关科学科目优先。如具有更高学历者更佳;
(iii) 对中国内地创新及科技界及创业生态系统具有丰富知识及经验,具有投资推广或经济发展方面工作经验者会优先;
(iv) 如与中国内地的创新及科技界和初创企业生态系统有良好的联系网络更为理想;
(v) 具备在香港和中国内地,特别是大湾区生活及/或经商的经验会有优势;
(vi) 具备优秀的中文写作能力及普通话口语表达技巧,以及良好的英语写作及口语表达能力;以及符合语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取得二级成绩,或具备同等成绩[见注(a)]及英文运用试卷取得一级成绩,或具备同等成绩[见注(b)];及
(vii) 愿意经常往返本港和内地。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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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推广署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部门,致力引进并保留外来直接投资。其专责创新及科技的团队致力推广香港为增长最快的创新及科技生态系统之一,吸引和促进创新及科技公司在香港设立和扩展业务。

香港已成为海外、本地及内地创新及科技社群汇聚的首选中心,以发掘商机。作为全球顶尖金融中心之一和亚洲的商业之都,香港成为创新及科技公司在亚洲寻找区内机遇的重要基地,也是内地创新及科技企业走向国际的跳板。

为了向投资者展示他们可以通过香港或在香港把握创新及科技界(生物医学、智能城市、信息及通讯科技、人工智能及机械人技术)的机遇,投资推广署现正招聘创新及科技主管(粤港澳大湾区,下称大湾区)加入专责团队。应征者必须充满热诚,专注获得成果及创造影响力,通过与潜在投资者接触来达致绩效目标。应征者亦要对中国内地创新及科技生态及商业环境有深刻认识,工作以目标为主导及以客为本,并具备卓越的销售及客户管理技巧。

职责

向投资推广署香港总部的创新及科技联席主管负责,创新及科技主管(大湾区)将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i) 制定和执行促进投资策略和商业计划,以吸引中国内地(主要位于大湾区)的创新及科技公司、投资者、企业家、孵化器、加速器及创新实验室(特别是智慧城市,人工智能及生物医学界别)在香港设立及/或扩展业务,以及推广香港作为国际创新及科技中心;
(ii) 参与内地商业活动及发言,向内地商界推广香港创新科技界的独特优势及机遇,支持及举办中国内地的创新及科技活动、市场推广及公关活动;
(iii) 透过提供意见及协助,迅速响应及跟进创新及科技界潜在投资者的查询及相关项目,以促进他们落实在香港设立及/或扩展业务的计划,并提供后续服务;
(iv) 与投资推广署香港总部及内地/海外网络、香港特区政府相关决策局及部门以及其他公营机构,包括香港科技园公司、数码港、大学及科研机构及相关工业机构合作,开展以中国内地创新及科技界为重点的投资推广及市场推广活动;
(v) 透过外展工作,支持及出席相关活动,与创新及科技界及中国内地的初创企业、科技及商界的主要持份者建立强大的网络及密切的工作关系;
(vi) 了解创新及科技界的最新发展,收集和分析市场情报,并就提高香港作为国际创新科技中心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方面提出建议;
(vii) 负责执行在获分配的财政预算范围内相关的行政和资源管理工作;
(viii) 需要频密地往返本港和内地,规划相关的行程,特别是大湾区,以进行投资推广活动和后续工作,达到管理层指定的业绩目标;及
(ix) 履行管理层指派的其他职责。

聘用条款

获录取的应征者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一般为期约24个月。续约与否视乎届时本署的服务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现及品行而定。\r\n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币93,710元
(a) 受聘人如能圆满地完成整个合约,并在合约期内一直维持良好的工作表现,可获发一笔约满酬金。该笔酬金,加上部门就《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相等于受聘人在合约期内支取的基本薪金总额的15%;及
(b) 可享有每年14天有薪年假,并享有《雇佣条例》规定给予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产假/侍产假和疾病津贴。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把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发送到上述电邮地址。

申请手续

申请人必须使用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www.csb.gov.hk) 的表格 [GF340在线申请] 递交申请。递交网上申请表的同时,申请人必须于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前把以下文件发送到下列电邮地址:

(i) 申请信详细说明为何申请人认为自己适合本职位;
(ii) 完整的履历表;以及
(iii) 学历及工作证明的副本。

申请人如不使用网上申请表格申请本职位,或无递交申请信、履历表及/或资历证明文件,或逾期递交申请,有关申请本署将不会处理。

由于面试邀请信或通知信将以电邮方式寄出,申请人须于申请表格上提供正确的电邮地址,并有责任查阅其电邮,以确保面试邀请信或通知信妥为收悉。

如在截止申请日期的七个工作天后仍未收到认收/确认电邮,请致电 3107 1076 与本署联络。申请人如符合上述基本入职条件,将在申请截止日期后六星期内获邀出席面试。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本署会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进行面试。未获邀参加面试者可作落选论。

查询

职位编号: 42413
地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23号 旧湾仔警署 二楼215室 投资推广署(临时办公室) \r\n\r\n电邮地址 : job@investhk.gov.hk
电话: 3107 1076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1-15 17:00
发布日期: 2019-11-08
 

申请摘要

创新及科技主管(粤港澳大湾区)(参考编号:IRO/02-2/2019)
投资推广署
月薪:港币93,710元
电话: 3107 1076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1-1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