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生产、安装,维修及保养电子、资讯科技及通讯器材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会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合约期至2020年10月15日。合约届满后,是否获续聘,须视乎届时部门的服务需求及受聘者的工作表现而定。
薪酬及福利
港币每月15,800元
受聘人如在合约期内工作表现和行为良好,在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约满酬金。该笔酬金,连同政府按照《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会相等于合约期所得底薪总额的15%
受聘人可享有12天年假及其他《雇佣条例》(香港法例第57章)规定而又适用的休息日、公众假期、产假/侍产假及疾病津贴。如合约期少于12个月,年假将按比例计算。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申请人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列查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G.F.340 (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的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
填妥申请表格后,请连同学历/专业资格证明书、有关证书、正式修业成绩表及工作证明文件(工作证明书及/或雇主信)的副本,于2019年11月28日或以前送达或邮寄至查询地址。请在信封面注明申请职位的名称。如邮寄申请,请贴上足够邮票以防申请文件因邮费不足而不能寄达查询地址。逾期递交、未妥为签署的申请表格、资料有缺漏/并未附上有关证明文件或透过传真/电邮递交的申请,将不获考虑。是次招聘并不接受网上申请。
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6-8个星期内接到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保安局不会就落选的申请通知个别申请人。
查询
职位编号: 42420
地址: 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9楼
电话: 2283 8321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1-28 18:00
发布日期: 2019-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