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申请人须(a)(i)持有本港会计学学位、或其他学位而会计学须为所修学科之一,或同等学历;或(a)(ii)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的注册学生,或同等学历;(b)在综合招聘考试的能力倾向测试试卷获取及格成绩;(c)在综合招聘考试的两张语文试卷(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中取得「二级」成绩,或同等资格;及(d)能操流利粤语及英语。
助理评税主任笔试:符合上述入职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参加助理评税主任笔试并取得及格成绩,该笔试暂拟定于2020年1月上旬举行。获邀参加笔试的申请人将于2019年12月底前接到通知,通知日期需视乎举行笔试的确实日期而拟定。于笔试取得及格成绩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遴选面试,该面试暂拟定于2020年3月举行。由于审核申请人的资格需时,申请人获邀参加笔试及/或面试并不表示他们已符合助理评税主任职位的入职条件。
备注:(i)具备上述入职条件(a)(i)项学历的人士,应在申请书上详细列明主修科目及选修的会计科目。(ii)现时并未具备上述(a)(i)项学历但正修读学位课程(并将于2019/20学年内取得所需学历资格)的应届毕业生也可申请;申请人如获录用,必须在2019/20学年内取得所需学历资格才会获得聘任。(iii)如未曾取得所需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或同等资格,但符合其他入职条件,并将于2019年12月7日参加在香港以外的七个城市或2019年12月14日参加在香港举行的「综合招聘考试及/或基本法测试」的人士也可申请。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表格列明将会在上述考试报考的试卷。然而,其申请只会在申请人于上述考试取得所需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后方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