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航空交通管制主任*主要接受可获发航空交通管制等级的训练;接受轻型单引擎飞机飞行训练;以及执行与航空交通管制有关的工作,包括航空交通事务员的工作。须二十四小时轮班当值。
[*见习航空交通管制主任必须符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所订定有关航空交通管制主任的体格标准要求。(可参阅民航处网页(https://www.cad.gov.hk)有关进一步的资料)。]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通常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试用期为三年,或该人员完成和通过部门第一个专科等级训练课程并取得相关航空交通管制等级,以及能独立执行该等级职务所需的时间,以较迟者为准,最长以五年为限。通过试用关限后,或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r\n\r\n
薪酬及福利
见习职级薪级表第11点(每月22,485元)至见习职级薪级表第14点(每月27,275元)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顶薪点的数据只供参考,该项数据日后或会作出更改。
(f)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公务员更可获得房屋资助。
(g)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h)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 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学历的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述联络地址。
(j)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服务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 [G.F. 340 (3/2013修订版)] 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s://www.csb.gov.hk) 下载。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上或随申请书另纸清楚列出已获取的公开考试所有科目成绩。
因应10月25日至11月8日所刊登的职位空缺广告,而已递交申请表应征见习航空交通管制主任一职的人士,今次毋须重复申请。如本处收到同一申请人多于一份的申请表,将会以最后一份为准。
以亲身或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书须于2019年11月28日或之前送达下述联络地址,信封面须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处,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s://www.csb.gov.hk) 作网上申请。以传真、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书,将不获处理。
持有非本地学历的人士,须连同填妥的申请书提交修业成绩表/文凭/证书/其他证明文件副本。 在网上递交申请的人士,须在 2019年12月5日或之前把所需的证明文件副本邮寄至下述联络地址,并在信封及各证明文件副本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如申请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请概不受理。申请人请尽量于申请书内提供一个电邮地址。
初步入选的申请人须参加暂定于2019年12月底在香港举行的笔试。获邀参加笔试者,将于2019年12月接获通知。申请人如进一步获邀参与面试,一般会在笔试后约六至八星期内收到通知。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笔试/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有关上述空缺的数据,可按该项职位所列电话查询。
查询
职位编号: 42424
地址: 香港大屿山香港国际机场东辉路一号民航处总部办公大楼第六层人事科
电话: 2910 6607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1-28 23:59
发布日期: 2019-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