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经理主要受聘为处理部门的各类短期工作,并在高级统计师的指导和带领下执行以下职务:策划、筹备和进行统计工作项目;设计、建立和管理统计系统;分析、阐释和介绍统计资料,包括撰写报告;进行统计研究;在有需要时主管政府统计处辖下的分组;督导和带领下属人员工作。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会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合约期为十二个月。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币46,655元
十二日年假及本处会根据《雇佣条例》的规定,在适用的情况下给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产假、侍产假和疾病津贴。
如受聘人在整个合约期内一直维持良好的工作表现和行为,在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约满酬金。该笔酬金,连同政府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相等于合约期所得底薪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笔试及╱或遴选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笔试及╱或遴选面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亲身或以邮寄方式递交修业成绩表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述查询地址。
(h)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伺服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申请手续
(a) 申请表格〔G.F. 340(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
(b) 如以亲身或邮寄方式递交申请,已填妥的G.F. 340(3/2013修订版)申请表格,连同学历(包括中国语文及英国语文科成绩)、技术资格及工作经验(如适用)的证明文件副本,须于2019年12月12日或之前交到下述查询地址。信封面须清楚注明「申请研究经理职位」。
(c) 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申请人如在网上递交申请,必须于2019年12月19日或之前把学历(包括中国语文及英国语文科成绩)、技术资格及工作经验(如适用)的证明文件副本交回下述查询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d) 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及/或证明文件,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视为申请日期及/或递交证明文件的日期。为避免邮件未能成功派递,申请人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支付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处,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
(e) 申请如逾期递交或资料不全,或并非使用指定申请表格,或以传真或电邮方式提交,或没有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副本,或相关证明文件副本在上述日期之后才收到,或所递交的证明文件不足,有关申请将不获受理。
(f) 现正修读最后一年学士学位或研究院课程的应届毕业生,则须在申请书内注明于毕业试后可获取的资格。
(g)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表格上清楚填写个人的电邮地址。申请人如获邀参加笔试及/或遴选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四个星期内以电邮方式接到通知(申请人有责任确保所提供的电邮地址能接收有关获邀通知)。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笔试及/或遴选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查询
职位编号: 42437
地址: 香港湾仔港湾道十二号湾仔政府大楼二十一楼政府统计处人事组。
电话: 2582 3038 或 2582 4813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2-12 23:59
发布日期: 2019-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