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a) (i) 持有香港的专上院校颁授获认可的文凭,主修相关或有关连的学科(电影及电视、数码媒体、舞台及娱乐艺术),或具同等学历;或
(ii)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五科(可包括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考获第3级或同等[参阅注(1)]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学历;或在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两科高级程度科目考获E级或以上成绩,及在香港中学会考另外三科考获第3级/C级或以上成绩(可包括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或具同等学历;兼具一年为电视/电影制作担任摄影、灯光或收音工作,或拍摄相片的相关工作经验;或
(iii)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五科考获第2级或同等[参阅注(1)]或以上成绩,须包括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或具同等学历;或在香港中学会考五科考获第2级/E级或以上成绩,须包括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或具同等学历;兼具两年为电视/电影制作担任摄影、灯光或收音工作,或拍摄相片的相关工作经验;及
(b)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