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通用表格第340号 (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 ( http://www.csb.gov.hk ) 下载。申请人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亲身或以邮寄方式把申请表格及一张截图图片(注1)送达联络地址,信封面须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为避免邮递延误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额邮票。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获派递至本署,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网站( http://www.csb.gov.hk )作网上申请(注2)。逾期或资料不全/并未按要求附上有关文件,包括注1列明的截图图片,或透过传真/电邮递交的申请,或不获考虑。申请人请尽量在申请表格上提供电邮地址。申请人如获甄选参加面试,通常会于截止申请日期起计十二个星期内接获通知。申请人如不获邀参加面试,可视作落选论。
注1:申请人须随申请表格夹附一张他/她曾上传至社交媒体(例如Facebook, Instagram, Weixin, Twitter, Tiktok等),以低碳生活为主题的截图图片,连同一页不多于五十字的中文或英文注释,解释该帖文如何影响读者。
注2:申请人如在网上递交申请,须于截止申请日期后七日内把截图图片及短文邮寄至到联络地址,并在信封面和截图图片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申请人亦可以Word档案格式(.doc或.docx) 把截图图片及短文电邮到apply_OC@epd.gov.hk,电邮内请注明网上申请编号。申请人如未夹附有关的截图图片和注释,其申请或不获考虑。若以电邮提交,申请人须确定Word档案内的截图图片能够被读取,若未能读取,其申请或不获考虑。
注3:曾于2019年6月申请外展统筹员一职的申请人,可再次递交报名表格作是次申请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