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a)完成中五课程及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成绩达第2等级或以上[注 (i)],或具同等学历;
(b)在取得上文(a)项的学历后具不少于一年全职工作经验;及
(c)通晓一般计算机软件运作(包括Microsoft Word和Excel)及中英文打字。
申请人如考取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体育科第2级或以上,或具筹办文娱康乐活动(尤以泳班)经验及╱或员工管理经验将获优先考虑。
[注:
政府在聘任非公务员雇员时,过往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C级及E级的成绩,在行政上会被视为等同2007年及其后举行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3等级和第2等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