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务员职位

合约司法机构助理保安主任

司法机构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1-03 17:00

过往薪酬历史

1. 合約司法機構助理保安主任 月薪$36,830 2017-11
 

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a) 具备良好的中英文语文能力,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注)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

(b) 具备最少八年于香港纪律部队担任督察/主任级职系工作的经验,当中以警队工作经验为佳,或具备最少八年于保安检查或与保安相关行业担任督导阶层的工作经验。于使用拱门金属探测器/手提金属探测器及/或X光机方面具丰富经验者会明显占优;

(c) 于执行保安计划、人群管理措施和保安人员培训课程方面具备实质经验;

(d) 具备非常良好的分析、沟通及督导能力;以及

(e) 具有独立工作和承受工作压力的往绩。

(注: 申请人如获邀参加遴选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两至四个星期内(以电邮或邮寄方式)接到通知。申请人如未获邀参加遴选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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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E级成绩,在行政上会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2级成绩。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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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协助司法机构保安主任和司法机构副保安主任制订并推行与法院大楼保安相关的政策、计划和指引;

2. 监督并执行法院大楼保安检查的运作和施行;

3. 协助协调并定期检讨法院大楼保安员的人手调配;

4. 就法院大楼的保安措施和人群管理安排,向场地经理提供意见和协助;

5. 协助司法机构保安主任和司法机构副保安主任就法院的保安事宜与执法机构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保持紧密联络;以及

6. 执行上级指派与保安相关的其他职务。

(注:获聘者可能需要不定时工作及穿着制服。)

聘用条款

获聘用的申请人将会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任,为期两年。获聘者须全职工作,每周44小时(包括用膳时间)。

薪酬及福利

每月44,555元
获聘者如能圆满地完成合约,并在合约期内一直维持令人满意的工作表现及操守,将可于合约期届满时获发约满酬金。获聘者如获发约满酬金,其金额连同政府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的规定为获聘者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相等于获聘者在合约期内所支底薪总额的15%。获聘用的申请人可享有每年14日有薪年假,其他福利例如休息日、法定假期(或代替假日)、产假、侍产假及疾病津贴会按适当情况根据《雇佣条例》(第57章)的规定给予。

备注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2)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司法机构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职位。

(3)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4) 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5)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司法机构或会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遴选面试。

(6) 司法机构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申请职位的残疾人士如符合订明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遴选面试。

(7) 持有本港以外院校及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学历的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

(8)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伺服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G.F.340(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

申请人须于申请表格上详细列明其学历和工作经验,包括其就学和就业的确实开始和结束日期。申请人须于2020年1月3日香港时间下午五时正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其所有学历的正式证书和修业成绩表副本和所有注明其雇用期的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副本以邮寄或亲身递交方式送达以下查询地址。请注意,任何形式的声明均不会被接纳。请在信封面注明「申请合约司法机构助理保安主任职位」。

申请人亦可透过上述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作网上申请。申请人如在网上递交申请,必须于截止申请日期后的一星期内(即2020年1月10日香港时间下午五时正或之前),将上述所需证明文件副本以邮寄或亲身递交方式送达以下查询地址。请在信封面和每张证明文件副本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表格及/或证明文件副本的申请人,请在投寄前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的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司法机构不会接收邮资不足的邮件。有关邮件会由香港邮政退回寄件人(如有注明回邮地址)或按既定程序销毁。信封上的香港邮戳日期将被视为递交申请表格及/或证明文件副本的日期。

逾期递交、资料不全、未妥为签署、以传真/电邮方式递交、没有夹附证明文件副本、或使用非指定表格[G.F.340(3/2013修订版)] 的申请将不获考虑。未能于2020年1月10日香港时间下午五时正或之前递交上述所需证明文件副本的网上申请将不获考虑。

同时申请「合约司法机构副保安主任」和「合约司法机构助理保安主任」两个职位的申请人,共须递交两份申请表格,即每个职位递交一份申请表格。然而有关申请人只须递交一份上述所需证明文件副本以作申请两个职位之用,并须于信封面注明「申请合约司法机构副保安主任和合约司法机构助理保安主任职位」。

查询

职位编号: 42568
地址: 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高座3楼司法机构支援部支援人员分组
电话: 2867 2076 / 2867 2073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1-03 17:00
发布日期: 2019-12-20
 

申请摘要

合约司法机构助理保安主任
司法机构
每月44,555元
电话: 2867 2076 / 2867 2073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1-0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