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支援市务推广及公共关系经理制订和推展社会创新及创业发展基金的推广计划,以建立与持分者及伙伴的联系,并提升社会对社会创新的认知
2. 就宣传活动的筹办工作以及宣传物品的制作,作出协调,当中包括就所需服务进行采购,以及与服务供应商、社会创新及创业发展基金专责小组秘书处的其他人员,以及部门内的创作及编辑人员紧密联系
3. 在线上及线下渠道推展市务推广计划
4. 协助筹办部门的其他活动(例如研讨会及讲座)
5. 执行获指派其他与市务推广及公共关系相关的工作
有关社会创新及创业发展基金的详情,请参阅基金网站www.sie.gov.hk。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合约期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薪酬及福利
月薪32,500元
受聘人如在合约期内工作表现和行为持续良好,在合约圆满结束时,可获得约满酬金,金额与政府按《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供款相加后,会相等于受聘人在合约期内支取的基本薪金总额的15%。
受聘人会享有12天有薪年假。 受聘人可在符合《雇佣条例》规定的适当情况下,享有休息日、公众假期、产假/侍产假和疾病津贴。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列查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GF340(Rev. 3/2013))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的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
申请人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亲身或以邮寄方式把申请表格连同履历表送达联络地址,信封面须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
为避免邮递延误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额邮票。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获派递至本办公室,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
申请人如获甄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日期后六星期内接获通知。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已经落选。只有获选面试者才会得到通知。
查询
职位编号: 42578
地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41楼效率促进办公室
电话: 2165 7336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1-10 18:00
发布日期: 2019-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