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一) 持有香港拯溺总会颁发的泳池救生章或以上级别证书;有关救生章或证书的有效期必须至2020年10月31日或以后;
(二) 持有圣约翰救伤会、香港红十字会或医疗辅助队所颁发的的有效急救证书的申请人,可获优先考虑;
(三) 中英文程度达小学六年级水平或具备同等学历;以及
(四) 通过视力和颜色分辨能力测试(申请人视觉敏锐度最少达6/60,即近视不高于约300度。除非申请人无须配戴适当眼镜即可执行拯溺工作,否则在当值时须配戴适当的不碎眼镜及泳镜。)
(注:
(一) 申请人如于截止申请日期当日已持有香港拯溺总会颁发的有效沙滩救生章或以上级别证书,将不获考虑。
(二) 申请人如未能提供上述第(三)项的中英文语文能力证明文件亦可申请。面试中将有中英文语文能力的评核。
(三) 见习泳滩季节性救生员首月月薪为10,920元;学员圆满完成和通过由本署指定的培训和考试后,如实时获本署直接聘任为泳滩季节性救生员,会由获正式聘任当日起获得泳滩季节性救生员的月薪,月薪最高为19,560元,实际薪酬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四) 申请人于本署订明的整段泳滩季节性救生员合约期内(以单一合约计算,但不包括见习泳滩季节性救生员的合约期)如持有由圣约翰救伤会、香港红十字会或医疗辅助队所颁发的有效急救证书,于本署订明的整段泳滩季节性救生员合约期内(不包括见习泳滩季节性救生员的合约期)可获每月额外发放月薪港币300元。获聘的泳滩季节性救生员必须在签约前出示有效的急救证书正本,而急救证书的余下有效期(由本署订明的泳滩季节性救生员合约生效日起计算)必须较本署订明的泳滩季节性救生员合约期为长或与合约期相等,方可获发放指定的额外月薪。
(五) 本署保留更改、中止或取消泳滩季节性救生员训练计划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