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a) 持有本港的理工学院/理工大学或香港专业教育学院/科技学院/工业学院所颁发的资讯科技或电脑科学或多媒体或视觉艺术或录影业相关学科方面的文凭或高级证书,或具备同等学历;
(b) 在多媒体项目管理/系统分析和设计/应用程式编制/系统程式编制/影音制作/专门技术支援方面具备八年全职工作经验,包括在处理与360度录影有关的项目方面至少有两年工作经验;
(c) 在运作摄影机稳定器录影装置系统方面具备八年全职工作经验;
(d) 语文能力程度达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二级或以上成绩[请参阅注(2)],或具同等成绩;
(e) 能以中文和英文沟通;以及
(f) 通过技能测验。
或
(a) (i)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有五科(包括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二级或同等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或
(ii) 香港中学会考有五科(包括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二级/E级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
(b) 在多媒体项目管理/系统分析和设计/应用程式编制/系统程式编制/影音制作/专门技术支援方面具备十五年全职工作经验,包括在处理与360度录影有关的项目方面至少有两年工作经验;
(c) 在运作摄影机稳定器录影装置系统方面具备十五年全职工作经验;
(d) 语文能力程度达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二级或以上成绩[请参阅注(2)],或具同等成绩;
(e) 能以中文和英文沟通;以及
(f) 通过技能测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