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a)持有香港所颁授主修中国语文、英国语文、幼儿教育或特殊教育的学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参阅注(ii)];
(b)持有香港专上教育机构所颁授的教育证书,或具备同等学历[参阅注(ii)];
(c)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综合招聘考试两张语文试卷[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中取得「二级」成绩,或具备同等成绩[参阅注(iii)];
(d)在取得上述(a)及(b)的学历后,具备不少于6年幼稚园、小学或中学的教学及发展校本课程资源的经验[参阅注(iv)];
(e)具备良好的广东话、英文和普通话口语能力;以及
(f)如申请人具备课程策划、幼儿教育或特殊教育经验、曾任中学科主任/学习领域课程统筹主任或小学课程统筹主任、具备制作多媒体资源及/或管理资讯科技系统的经验,可获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