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助理主要负责 -
(1) 为统计调查及/或日常运作提供支援;
(2) 负责统计调查问卷的编码、审核及数据输入工作;
(3) 进行统计运算、分析及协助发布统计数据;
(4) 编制统计图表及报告书;
(5) 编制简单电脑程式及应用电脑软件,以进行统计工作;
(6) 协助测试统计工作电脑系统;及
(7) 执行其他与统计相关的工作。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会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为期12个月。续约与否视乎受聘人的工作表现及届时本处的服务需要而定。
薪酬及福利
每月港币20,035元
本处会根据《雇佣条例》的规定,在适用的情况下给予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产假、侍产假和疾病津贴。
备注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2)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3)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4)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5)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遴选面试。
(6)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遴选面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7)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 [通用表格第340号 (3/2013修订版)] 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www.csb.gov.hk)下载。已填妥的申请表格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达下列招聘部门的查询地址。除申请表格外,申请人必须同时递交文凭/证书副本、正式的学业成绩报告副本及工作证明副本,否则申请将不获考虑。请在信封面注明「申请统计助理职位」。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被视作申请日期。为避免邮件未能成功派递,申请人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支付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处,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
何后果。申请如逾期递交或资料不全,或并非使用指定申请表格,或未妥为签署,或以传真或电邮方式提交,或没有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副本,或相关证明文件副本在截止申请日期之后才收到,或所递交的证明文件不足,有关申请将不获受理。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表格上清楚填写个人的电邮地址。申请人如获邀参加遴选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四至五个星期内以电邮方式接获通知(申请人有责任确保所提供的电邮地址能接收有关获邀通知)。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遴选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查询
职位编号: 42681
地址: 九龙观塘道410号观点中心25楼政府统计处普查行政组(一)
电话: 3428 2182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2-13 23:59
发布日期: 2020-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