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a) 持有香港所颁授主修英国语文的学士学位或主修英国语文的教育学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 ;
(b)持有香港专上教育机构所颁授的教育证书,或具备同等学历;
(c)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或以上成绩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3级或以上成绩,或具备同等成绩 [注];
(d)在取得有关学历后,具备不少于6年小学或中学英国语文学习领域的教学及/或课程发展的经验,当中包括不少于4年的中学教学及/或课程发展经验。具备4年或以上负责相关督导工作的经验者优先;以及
(e)如申请者拥有以下的条件,可获优先考虑:(i)良好的沟通及人际关系技巧;(ii)良好的电脑应用知识;及(iii)拥有以多媒体协助开发小学或中学教学及评估资源的知识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