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a)持有香港所颁授有关英国语文或英国语文教育的学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 [见注(ii)及(iii)];
(b)持有香港专上教育机构所颁授的教育证书,或具备同等学历[见注(iii)];
(c)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综合招聘考试两张语文试卷[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中取得「二级」成绩,或具备同等成绩[见注(iv)];
(d)在取得有关学历后,具备不少于6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包括教学、督导管理、资源管理、推行教育研究、培训或提供直接支援予学校以促进英国语文学习[见注(v)];以及
(e)申请人若: (1) 持有香港所颁授有关英国语文或英国语文教育或与语文教学支援组工作相关学科的更高学历;(2) 熟知本地教育制度和课程改革情况;(3) 了解现时本地及国际的英国语文教育趋势;以及(4) 具备教育范畴的管理经验、领导才能及优秀的沟通、交际和表达技巧,可获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