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务员职位

选民登记助理 (南区)

民政事务总署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3-20 18:00

过往薪酬历史

1. 选民登记助理(湾仔区) 时薪$59 2020-03
3. 选民登记助理 (深水埗) 时薪$59 2020-03
4. 选民登记助理 时薪$59 2020-03
5. 选民登记助理 (北区) 时薪$59 2020-03
 

入职条件

(a)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五科成绩达第2级或以上,包括中国语文科或英国语文科;或
香港中学会考五科成绩达E级或以上,包括中国语文科或英国语文科(2007年之前“课程乙”)或具同等学历[参阅注]﹔及
(b) 能操粤语及英语,能说其他语言或方言更佳
备注:

按此展开...

2007年或之后的香港中学会考「第2级」成绩,在行政上会视为等同2007年之前的香港中学会考「E级」成绩。 

职责

按此展开...

(a) 协助民政事务处职员准备有关选民登记的工作﹔
(b) 协助民政事务处职员进行家访,为市民办理选民登记手续或更新选民资料
(c) 协助民政事务处职员于区内设立选民登记处﹔
(d) 协助民政事务处职员举行有关选民登记的活动﹔
(e) 协助民政事务处职员处理有关选民登记的查询﹔及
(f) 在有需要时执行其他有关选民登记的职务。

聘用条款

应征者如获录用,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聘用期约由二零二零年四月至五月间。(上午9:00至下午11:00间不定时按职务所需在任何日子(包括周末、周日及假日)工作) \r\n工作地区:南区 (包括市民的住所及户外地方)\r\n

薪酬及福利

每小时$59 [可获额外津贴,以工作期内收集到已核实的选民登记表格(每份$3.6)计算,上限为每月$992]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列查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通用表格第340号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各就业中心索取,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申请表格填妥后,须连同学历的副本,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邮寄或亲身送交下述地址。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申请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如亲身递交,请于截止申请日期下午6时前送交下述地址。请在信封面注明“申请选民登记助理(南区)”。逾时递交、数据不全或没有夹附相关证明文件的申请将不获考虑。申请人如在截止申请日期后八个星期内未获邀参加面试,可视作落选。

查询

职位编号: 42817
地址: 香港仔海傍道3号逸港居一楼南区民政事务处
电话: 28145759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3-20 18:00
发布日期: 2020-03-13
 

申请摘要

选民登记助理 (南区)
民政事务总署
每小时$59 [可获额外津贴,以工作期内收集到已核实的选民登记表格(每份$3.6)计算,上限为每月$992]
电话: 28145759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3-20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