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主要负责协助编制应计制账目及协助蒐集与整理有关国际会计凖则的资讯。
聘用条款
实习生是以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雇用期由2020年6月中旬至2021年6月中旬 (为期约十二个月),一般须每周工作44小时。 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众假期及病假日。《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 的规定适用于实习生。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遴选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
(h) 本欄所载的非公务员职位空缺资料,亦可于库务署网页浏览(网址:http://www.try.gov.hk)。
申请手续
(a) 在本港专上院校就读的学生,须经所属院校的学生事务处/就业辅导中心递交申请。请留意所属院校订出的截止报名日期。本港专上院校的学生如直接向本署递交申请,其申请将不获考虑。
(b) 在海外专上院校就读的学生,须在库务署互联网站(http://www.try.gov.hk)下载有关申请书。填妥的申请书,连同证书及修业成绩表副本,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邮寄(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视为申请日期)送交下列地址。信封面请注明「申请实习生(库务会计部)」。未能符合入职条件、逾期递交的申请、申请表格资料不全或未附上所需证明文件,及以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的申请表格均不获考虑。所有合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出席将于2020年5月举行的面试。任何有关要求改期的申请不会获得受理。缺席面试的申请人将作落选论。
申请人如于2020年6月12日仍未收到本署的回复,则可视作已经落选。
查询
职位编号: 42926
地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入境事务大楼27楼库务署策划及发展部
电话: 2829 5776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4-24 23:59
发布日期: 2020-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