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录用者将派往其中一个组别负责以下工作 –
(1) 协助设计及编制培训及网上学习材料,包括多媒体学习资源及推广资料;
(2) 协助研究和调查;并处理、整合和分析有关数据;
(3) 协助筹办培训及推广活动;以及/或
(4) 协助一般行政工作。
聘用条款
获录用者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聘用期由2020年6月至8月之间,为期约两个月(因应部门的运作需要及参加者的情况,个别的实际聘用期可能会略有不同)。实习生一般须每周工作44小时,星期一至五工作。
备注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2)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3)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4)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5)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面试。
(6)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
申请手续
(1) 就读于本地专上院校的学生须经所属院校的学生事务处╱就业辅导中心递交申请。请留意所属院校订出的截止报名日期。
(2) 在海外专上院校就读的学生,应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下载申请表格(http://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填妥的申请书须连同(i)学生资格证明文件副本及(ii)本港以外的学历证明书副本,以邮寄或电邮方式送交下列地址。任何逾期递交、资料不齐或没有夹附所需文件的申请将不获受理。 申请人请确保已支付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会由香港邮政安排退回或销毁。
(3) 申请人请于申请书上提供电邮地址,以便日后联络。
查询
职位编号: 42995
地址: 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4楼413室公务员事务局公务员培训处行政组人事部。 \r\n电邮地址:pr1_cstdi_csb@csb.gov.hk \r\n
电话: 2231 3978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5-11 23:59
发布日期: 202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