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一
1. 协助推行「地区体育活动资助计划」,包括审批相关申请书、监督各地区体育会进行活动之进度、整理各地区体育会呈交之活动报告及解答一般查询。
2. 协助「开放学校设施推动体育发展计划」之日常执行工作,包括处理相关申请、管理及更新学校及体育团体之申请档案、不定时巡查体育会举办之活动,以及协助有关计划之宣传及一般查询。
3. 协助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体育部分)之日常执行工作,包括管理及更新相关之申请档案,及协助审批有关申请书。
4. 协助「学生运动员资助计划」之日常执行工作,包括整理及审批参与学校呈交之活动报告;以及
5. 协助其他与推广地区体育活动相关之工作。
职位二
(a) 协助宣传「M」品牌形象之推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i) 安排「M」品牌活动之宣传物料;
(ii) 管理及更新「M」品牌网站之资料;
(iii) 准备于公共场地举办之巡回展览;
(b) 协助就私人游乐场地契约承租人的运作进行研究,并将有关数据转换成指定的数据管理系统;以及
(c) 为公众咨询、会议和实地视察提供支援。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暑期实习生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雇用期由2020年6月至8月(为期约1-2个月)。一般须每周工作44小时。
薪酬及福利
每月港币10,500元
按照《雇佣条例》的规定,视乎情况给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产假和疾病津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适用于暑期实习生。
备注
1.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2.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3.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4.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5.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
6.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列查询地址。
7. 申请人如未能按招聘广告内列出的入职要求提供所有资料,申请书将不获受理。
8. 由于邀请信或通知信将以电邮方式寄出,申请人须于申请书上提供正确的电邮地址,并有责任查阅电邮,以确保邀请信或通知信妥为收悉。
申请手续
就读于本地专上院校的学生须经所属院校的学生事务处/就业辅导中心递交申请。请留意所属院校订出的截止报名日期。所有直接寄交本局的申请书将不受理。
于非本地专上院校就读的学生须在公务员事务局网页(http://www.csb.gov.hk/print/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下载指定申请表格。申请表格填妥后,须连同个人履历表、学业成绩表副本及由所属大专院校发岀的学生资格证明信件(以专上院校的信笺发出),于2020年5月18日或之前邮寄至下述查询地址。申请人若非使用指定的暑期实习计划申请书,或以传真或电邮方式提交申请书,其申请将不获受理。
请在信封面注明"申请暑期实习生(康乐及体育)"(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视为递交申请书的日期)。请在投寄前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的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以避免申请未能成功递交。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会由香港邮政安排退回或销毁。逾时递交、申请表资料不全或没有夹附相关证明文件的申请将不获考虑。申请人如在截止申请日期后六星期内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落选论。
查询
职位编号: 43014
地址: 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西翼十三楼民政事务局康乐及体育科
电话: 3509 8078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5-18 17:00
发布日期: 2020-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