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施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程式编制、测试、安装、训练和日常软件应用维修;
(2) 提供系统和操作支援,进行日常系统管理和电脑软、硬件验收工作;
(3) 维修系统问题,改善系统及数据库效能;及
(4) 执行其它与资讯科技有关的工作。
聘用条款
获聘用者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为期12个月。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币33,670元
(1) 受聘人可享有14天年假(适用于为期12个月的合约)及其他《雇佣条例》(香港法例第57章)规定而又适用的休息日、公众假期、产假/侍产假及疾病津贴。如合约期少于12个月,年假将按比例计算。
(2) 如受聘人在合约期达12个月内工作表现和行为持续良好,在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约满酬金。该笔酬金,连同政府按照《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香港法例第485章)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会相等于合约期所得底薪总额的10%。
备注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2)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3)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4)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5)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6)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7)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查询地址。
(8) 为广周知,经本地评审的高级文凭属资历架构第4级别,而经本地评审的学士学位属资历架构第5级别。虽然资历架构第4及第5级别亦涵盖其他资历,但就是次招聘而言,只会接纳相关科目的高级文凭资历或学士学位资历。有关资历架构的详情,可浏览资历架构网站(http://www.hkqf.gov.hk)或致电3793 3955查询。
申请手续
可于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申请表格 [G.F.340 (Rev.3/2013)],或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www.csb.gov.hk)下载该表格。填妥申请表格后,请连同学历/专业资格证明书、有关证书、正式修业成绩表及工作证明文件(工作证明书及/或雇主信)的副本,于2020年7月2日或以前送达或邮寄至查询地址(如邮寄申请,申请日期以邮戳为凭)。请在信封面注明「应征助理资讯科技主任(系统开发及支援)职位」。如邮寄申请,请贴上足够邮票以防申请文件因邮费不足而不能寄达查询地址。逾期递交、未妥为签署的申请表格、资料有缺漏/并未附上有关证明文件或透过传真/电邮递交的申请,将不获考虑。是次招聘并不接受网上申请。
如申请人在截止申请日期后10个星期内仍未获通知面试,则可视为已经落选。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不会就落选的申请通知个别申请人。
查询
职位编号: 43076
地址: 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2楼,学生资助处行政组人事部
电话: 2110 2079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7-02 18:00
发布日期: 2020-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