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人将获委派于康文署辖下的指定博物馆及办事处,接受场地管理、藏品管理及节目策划(包括展览及教育活动)等的培训。
(注:获取录者一般须每周工作44小时,或须不定时、在周末及╱或假日工作。)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将以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为期二十四个月。此职位将不会有续约安排。薪酬在合约期内维持不变。《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 的规定适用于博物馆见习员。\r\n
薪酬及福利
每月港币18,325元(合约期内薪酬不变)
受聘人可享有《雇佣条例》规定给予而又适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产假/侍产假和疾病津贴。
备注
(甲)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乙)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丙)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丁)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戊)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己)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庚)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查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G.F. 340(3/2013修订版)】可于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或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填妥的申请书,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交查询地址,并请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请博物馆见习员】(邮寄申请表的递交日期以邮戳为准)。申请人须在申请表上清楚填写全部就业情况,以及取得的学历资格详情(包括其学士学位的主修学科)。申请书如资料不全、逾期、或以传真╱电邮方式递交,将不获受理。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查询地址,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
申请人如获邀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八个星期内接获通知。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查询
职位编号: 43082
地址: 新界沙田排头街1至3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14楼文博事务组
电话: 26017344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6-05 18:00
发布日期: 2020-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