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履行一般文书职务,例如:一般行政及后勤支持、办公室设施、人事、财务及信息科技;
(b) 处理申请,包括:审核、数据输入及跟进申请进度;
(c) 履行提供客户服务的职责,包括:在客户服务柜台当值和处理公众查询;
(d) 拟备和编制统计报告和图表供分析用;
(e) 提供一般文书支持,例如数据输入、归档、影印、打印和邮寄信件;及
(f) 处理其他被指派的职务。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任,任期最长12个月。续约与否视乎部门的运作需要及受聘人的品行和工作表现而定。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币13,500元
根据合约及《雇佣条例》的规定,按适当情况,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期、公众假期、有薪年假、产假、侍产假和病假。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面试及╱或笔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及╱或笔试。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将修业成绩表及文凭╱证书副本连同申请表格以邮递方式送交上述地址。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G.F. 340(3/2013修订版)]可于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表格亦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
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学历证书/成绩单及工作证明文件副本,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会视作申请日期),以邮递方式寄往工业贸易署上述地址。请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请一般文员职位」。申请书如数据不全或未有夹附所需学历证书及工作证明文件副本、逾期或以传真/电邮/亲身方式递交,概不会受理。
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部门,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
申请人如获邀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八个星期内接获通知。如申请人未获邀请,可视作已经落选。
查询
职位编号: 43120
地址: 香港九龙城协调道 3 号工业贸易大楼 1703 室工业贸易署人事处
电话: 2398 5712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6-08 18:00
发布日期: 2020-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