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务员职位

体育干事助理员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6-11 23:59

过往薪酬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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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a) 为18岁或以上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完成中五课程或同等学历;及
(c) 操流利广东话。
[注:申请人如具备筹办康体活动相关工作经验将获优先考虑。]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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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现招聘体育干事助理员,成功获聘者将由本署调派于各区康乐事务办事处或场地工作。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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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在地区协助筹备,宣传及组织康体活动等工作;
(b) 协助巡视康体活动;
(c) 处理一般查询;及
(d) 协助分区康乐事务办事处人员执行其他一般工作。

每周标准工作净时数为45小时(不包括用膳时间)。须轮班当值、不定时工作(包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及超时工作。实际工作时间由主管分派。

聘用条款

获聘用者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合约为期约十二个月。\r\n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币11,925元
在适当的情况下,雇员可根据《雇佣条例》的规定而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产假╱侍产假和疾病津贴。

备注

(一)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二)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三)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四)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五)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六)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七)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查询地址。

申请手续

(一) 申请表格[G.F. 340 (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或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
(二) 申请人须把填妥的申请表格,在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递交或邮寄至查询地址。请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请体育干事助理员」。申请人如以邮递方式提交申请,请在投寄前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的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以避免申请未能成功递交。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会由香港邮政安排退回或销毁。所有申请书,如数据不全、或逾期递交、或以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或并未妥为签署,或非使用指定的申请表格,均不予考虑。
(三) 申请人如获邀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一至两个星期内接获通知。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查询

职位编号: 43125
地址: 香港新界沙田排头街1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3楼康乐事务部小区体育组
电话: 2601 8874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6-11 23:59
发布日期: 2020-05-29
 

申请摘要

体育干事助理员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月薪港币11,925元
电话: 2601 8874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6-11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