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将以获聘时所适用的规定为准。
(e) 顶薪点资料仅供参考,有关资料日后或会作出更改。
(f)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福利,在适当情况下更可获得房屋资助。
(g) 如果符合规定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及╱或面试。
(h)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合适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符合入职条件,无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遴选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参阅该资料册。
(i)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所颁授学历的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入职所要求的学历水平相若。申请人必须把正式的修业成绩单及证书副本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邮寄至查询地址。
(j) 本局使用申请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时,会恪守本局有关个人资料政策的规定,并会按要求立即提供有关资料的副本。如欲索取有关资料,请联络发展局行政主任(工务)人事2(地址为香港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西翼15楼),或以传真方式索取资料(传真号码:2523 5327)。
(k) 本栏所载的公务员职位空缺资料,也可于发展局互联网站(http://www.devb.gov.hk)内阅览。
(l)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网上系统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及时完成网上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