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申请人须:
(a) (i) 持有本港任何一所大学颁授的一级或二级荣誉化学学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而修毕的学分或完成的试卷最少有三分之二为化学科目,并在取得学位后有两年相关的工作经验;或(ii) 持有本港任何一所大学颁授的一级或二级荣誉化学学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而修毕的学分或完成的试卷最少有二分之一为化学科目,并持有本港任何一所大学颁授的化学硕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
(b) 在综合招聘考试能力倾向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注(1));及
(c)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在综合招聘考试两张语文试卷(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取得「一级」成绩,或具备同等成绩(注(2))。
注:
(1) 能力倾向测试的考生成绩分为及格或不及格。
(2) 综合招聘考试的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试卷的成绩分为二级、一级或不及格,并以二级为最高等级。
政府在聘任公务员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科第5级或以上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C级或以上的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科第4级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D级的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一级成绩。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英国语文科第5级或以上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C级或以上成绩;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级或以上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英国语文科第4级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D级成绩;或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级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一级成绩。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学术模式整体分级取得6.5或以上,并在同一次考试中各项个别分级取得不低于6的成绩的人士,在IELTS考试成绩的两年有效期内,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IELTS考试成绩必须在职位申请期内其中任何一日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