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推广署正物色一位自信、经验丰富及充满热诚的申请人加入内地业务发展小组,担任业务发展经理。
内地业务发展小组透过跟我们驻内地主要城市的小组合作,致力吸引内地投资者在香港设立和扩展业务。你的主要职责是透过在香港、内地和海外举办投资推广活动,以及与相关政府机关和组织建立密切关系,从而协助小组执行针对内地市场的策略和推广计划。
(i) 与内地、香港及海外的有关政府机关、组织及其他持份者筹划及举办与内地有关的投资推广活动;
(ii) 与香港和内地的对应单位建立并加强在投资推广方面的合作;
(iii) 与投资推广署的内地小组紧密联系,协调在内地和香港举办的投资推广活动;
(iv) 支持研究工作,协助小组制定策略和计划;以及
(v) 接待来自内地的代表团,并为内地公司安排在香港的访问行程。
聘用条款
获录取的申请人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为期12个月。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币46,655元
(a) 受聘人如能圆满地完成整个合约,并在合约期内一直维持良好的工作表现,可获发一笔约满酬金。该笔酬金,加上部门就《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相等于受聘人在合约期内支取的基本薪金总额的15%;及
(b) 可享有每年14天有薪年假,并享有《雇佣条例》规定给予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产假/侍产假和疾病津贴。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申请人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把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发送到上述电邮地址。
申请手续
申请人必须于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前递交以下文件:
(i) 申请信详细说明为何申请人认为自己适合本职位;以及
(ii) 完整的履历表发送到电邮地址job@investhk.gov.hk;以及
(iii) 使用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www.csb.gov.hk) 的表格 [GF340在线申请]于网上递交申请。
申请人如未能递交以上文件或逾期递交申请,有关申请本署将不会处理。
由于面试邀请信或通知信将以电邮方式寄出,申请人须于申请表格上提供正确的电邮地址,并有责任查阅其电邮,以确保面试邀请信或通知信妥为收悉。
如在截止申请日期的七个工作天后仍未收到认收/确认电邮,请致电3107 1076或发送电邮到job@investhk.gov.hk与本署联络。获筛选的申请人将在申请截止日期后六星期内获邀出席面试。未获邀参加面试者可作落选论。
查询
职位编号: 43189
地址: 香港中环红棉路8号东昌大厦24楼 投资推广署 \r\n\r\n电邮地址 : job@investhk.gov.hk
电话: 3107 1076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6-26 17:00
发布日期: 2020-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