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a)(i)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并以摄影或视像制作为选修科目[注二],或具备同等学历[注三及四];及
(ii)在综合招聘考试两张语文试卷[注五](中文运用[注六]及英文运用[注六及七])的语文能力要求方面取得一级成绩,或同等成绩;以及能有效地以中文和英文沟通。
或
(b)(i)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专上院校颁发的经评审副学士学位/高级文凭,并以摄影或视像制作为选修科目[注二],或具备同等学历[注三及四];及
(ii)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注三]或在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的语文能力要求方面取得第2级或以上成绩[注八],或同等成绩;以及能有效地以中文和英文沟通。
或
(c)(i) 持有注册专上学院注册后颁发的文凭,并以摄影或视像制作为选修科目[注二],或具备同等学历[注三及四];及
(ii)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注三]或在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的语文能力要求方面取得第2级或以上成绩[注八],或同等成绩;以及能有效地以中文和英文沟通。
或
(d)(i) 在任何五个香港中学文凭[注三]科目成绩包括﹕新高中科目第3级成绩,应用学习科目「达标并表现优异」或「达标并表现优异(I)」成绩(应用学习科目最多计算两科),其他语言科目C级成绩[注九];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考获两科E级或以上成绩,并在香港中学会考另外三科考获第3级/C级或以上成绩[注八及九],或具备同等学历;及
(ii)具有至少三年全职摄影师或剪接师的工作经验;及
(iii)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注三]或在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的语文能力要求方面取得第2级或以上成绩[注八],或同等成绩;以及能有效地以中文和英文沟通。
助理新闻主任(摄影)技能测试
申请人将须要参加由政府新闻处在香港举办的助理新闻主任(摄影)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日期将会刊登于政府新闻处互联网站(http://www.isd.gov.hk)。申请人必须通过有关技能测试才会有机会被考虑聘用。申请人于截止日期后四个月内仍未获邀参加技能测试,则可视作已落选论。
《基本法》知识评核
为提高大众对《基本法》的认知和在社区推广学习《基本法》的风气,政府会测试应征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识。申请人在基本法测试(学位╱专业程度职系)的表现会占其整体表现的一个适当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