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a)持有香港所颁授的中国语文及/或中国语文教育学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持有中国语文及/或中国语文教育或相关学科之较高程度学位或同等学历优先[见注(i)];
(b)持有香港专上教育机构所颁授的教育证书,或具备同等学历;
(c)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及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见注(ii)]或以上成绩,或具备同等成绩;
(d)在取得有关学历后,具备不少于6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包括教学、督导、资源管理、推行教育研究、培训或提供直接支援予学校以促进中国语文学习[见注(iii)];以及
(e)申请人若:(1) 熟悉本地教育制度及课程改革;(2)了解现时本地及国际的中国语文教育趋势;以及(3) 具备领导才能、掌握良好沟通、交际及表达技巧,可获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