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人将分派至英文新闻及时事组。拍摄网上录像及相片;报导本地及突发新闻、翻译及重写新闻稿件、撰写新闻报导稿件及其他相关特别新闻资料。
聘用条款
受聘人将按为期不多于一年之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任。每天工作约九小时及每周工作少于18小时。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 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 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
https://www.csb.gov.hk 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列联络地址。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 (G.F. 340 (Rev. 3/2013))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页(http://www.csb.gov.hk)或香港电台网页(https://gbcode.rthk.hk/TuniS/app3.rthk.hk/recruit/index.html)下载。申请人须把填妥的申请书,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以邮寄或亲身送交下列地址。申请人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表格及相关文件,请在投寄前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的地址及支付足够邮费;否则,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费而引致的任何后果。信封上的香港邮戳日期将被视作递交申请日期。信封上请注明申请职位。如亲身递交,请于办公时间内 (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六时,午膳时间下午一时至二时休息) 送交下列地址。所有申请书,如逾期递交、数据不全、以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或并非使用指定的申请表格,将不予考虑。申请人如获甄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六星期内接获通知。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已落选。只有获甄选的申请人才会收到通知。
查询
职位编号: 43250
地址: 九龙广播道30号香港电台电台部中央行政组
电话: 2339 6311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7-09 18:00
发布日期: 2020-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