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一)持有香港拯溺总会颁发的有效泳池救生章或沙滩救生章或以上级别证书(注:申请人如只持有香港拯溺总会颁发的有效泳池救生章,只会被调派往本署辖下泳池工作,月薪为港币18,560元,时薪为港币95元;而持有香港拯溺总会颁发的有效沙滩救生章,则会被调派往本署辖下泳滩或水上活动中心工作,月薪最高为港币19,560元,时薪为港币100元,实际薪酬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二)持有圣约翰救伤会、香港红十字会或医疗辅助队的有效急救证书,可获优先考虑
(注:(i)全职季节性救生员于本署订明的全段合约期内(以单一合约计算)如持有由圣约翰救伤会、香港红十字会或医疗辅助队所颁发的有效急救证书,于本署订明的整段合约期内可获每月额外发放月薪港币300元。
注:(ii) 时薪季节性救生员于本署订明的全段合约期内(以单一合约计算)如持有由圣约翰救伤会、香港红十字会或医疗辅助队所颁发的有效急救证书,于本署订明的整段合约期内时薪将为港币97元(泳池)或 时薪港币102元(泳滩或水上活动中心)。
获聘的季节性救生员必须在签约前出示有效的急救证书正本,而急救证书的余下有效期(由本署订明的合约生效日起计算)必须较本署订明的合约期为长或与合约期相等,方可获发放指定的时薪/额外月薪。);
(三)中英文程度达小学六年级水平或具备同等学历;
(四)通过游泳与技能测试;以及
(五)通过视力和颜色分辨能力测试。(申请人视觉敏锐度最少达6/60,即近视不高于约300度。除非申请人无须配戴适当眼镜即可执行拯溺工作,否则在当值时须配戴适当的不碎眼镜及泳镜。)
[注:申请人如未能提供上述第(三)项的中英文语文能力证明文件亦可申请,面试中将有中英文语文能力的评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