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助筹办及推行社区参与项目及青年活动;
2. 为筹办社区参与项目及活动提供文书和秘书服务;
3. 为区议会辖下的委员会/工作小组提供文书和秘书服务;以及
4. 在有需要时执行其他相关的职务。
聘用条款
申请人如获录用,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为期一年。合约届满后,是否获续聘,须视乎届时屯门民政事务处的服务需求及受聘者的工作表现而定。
薪酬及福利
每月12,810元
受聘人可享有《僱佣条例》规定给予而又适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产假、年假和疾病津贴。受聘人如在合约期内工作表现及行为持续良好,当合约圆满结束时,可获得一笔酬金。该笔酬金,连同政府按照《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相等于合约期所得底薪总额的10%。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顶薪点的资料只供参考,该项资料日后或会作出更改。
(f)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公务员更可获得房屋资助。
(g)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h)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 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 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
https://www.csb.gov.hk 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列联络地址。
(j)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伺服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通用表格第340号(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各就业中心索取,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
申请表格连学历及工作证明文件副本须于截止申请日期下午七时或之前送达屯门屯喜路1号屯门政府合署2楼屯门民政事务处。请在信封面注明“申请活动推广助理(区议会)职位”。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申请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请在投寄前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的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以避免申请未能成功递交。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会由香港邮政安排退回或销毁。逾时递交、申请表数据不全或没有夹附相关证明文件的申请将不获考虑。申请人如在截止申请日期后八星期内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落选论。
申请人参加面试时,须带备以下文件︰(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2)学历证明正本;及(3)工作证明正本。
查询
职位编号: 43304
地址: 屯门屯喜路1号屯门政府合署2楼
电话: 24513060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8-06 19:00
发布日期: 2020-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