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传讯主任主要负责新闻及宣传工作,包括透过撰写、编辑、翻译宣传资料、在社交媒体和其他平台发布资讯、管理网页,以建立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形象,推广及宣传署方的活动和计划,督导约聘执行署方社交平台的公关公司,监督其资讯发布及宣传工作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用于宣传署方形象及推广活动的宣传品、宣传短片等的设计、制作和质素;督导下属协助执行以上工作;以及执行其他由上级指派的工作。(注:受聘人或须不定时及于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工作。)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将按为期一年的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任。
薪酬及福利
每月40,405元
受聘人如能圆满完成合约,并在合约期内一直维持良好的工作表现及行为,可获发约满酬金。该笔酬金,加上政府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相等于受聘人在合约期内支取底薪总额的15%。受聘人并可享有《雇佣条例》规定而又适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产假/侍产假和疾病津贴。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 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 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
https://www.csb.gov.hk 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列联络地址。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 [G.F. 340(3/2013修订版)] 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申请人须把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详细履历表,在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达联络地址(邮寄表格的递交日期以邮戳为准)。请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请非公务员合约传讯主任职位」。逾期、资料不全、没有夹附所需的详细履历表之申请或不获考虑。如以邮递方式提交申请,请在投寄前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以免申请未能成功递交。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会由香港邮政安排退回或销毁。
申请人如获邀参加面试/技能测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8至10个星期内接获通知。如遇到申请众多等情况,可能需时稍长。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技能测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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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编号: 43345
地址: 香港新界沙田排头街1至3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17楼新闻及公共关系组
电话: 2601 8650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8-20 23:59
发布日期: 2020-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