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条件
申請人必須–
(a) 根據香港法例第359章《輔助醫療業條例》的規定,按註冊名冊第Ia部分註冊成為物理治療師註 (2);及
(b) 持有由香港物理治療師管理委員會簽發的有效執業證明書註 (2);及
(c) 註冊成為(a)條所述的物理治療師後具備至少3年相關經驗註(1),(2) 及(3);及
(d)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 (4) 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並能操流利粵語;及
(e)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