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協助籌辦社區參與項目和地區活動、處理社區事務及跟進社區參與計劃撥款申請個案;
(2) 為區議會轄下的委員會/工作小組提供文書及秘書支援;
(3) 協助巡查區內各項設施及管理社區會堂/中心;
(4) 處理查詢及投訴;及
(5) 執行由上級指派的其他相關職務。
聘用条款
(1) 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由受聘日起計至2024年3月31日。合約屆滿後,是否獲續聘,須視乎屆時西貢民政事務處的服務需求及受聘者的工作表現而定;\r\n(2) 獲聘者會被安排於西貢民政事務處指定的辦事處工作;\r\n(3) 獲聘者或需於戶外及正常上班時間以外工作,包括在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3,130元
獲聘者可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
备注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6)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7)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请手续
(1)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2) 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學歷證明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親身送至下述地址。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作申請日期。請貼上足額郵票,以確保郵遞無誤。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當天下午六時前送達下述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非公務員合約項目助理職位(SKDO)」。不論申請其中一個或同時申請超過一個職位,申請人只須遞交一份申請表格,並在表格「申請職位名稱」一欄清楚列明申請的職位。
(3) 逾期遞交、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學歷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4)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個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查询
职位编号: 46548
地址: 將軍澳坑口培成路38號西貢將軍澳政府綜合大樓高座六樓西貢民政事務處人事部。
电话: 3740 5363
预定申请日期 2023-03-24 18:00
发布日期: 2023-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