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i)持有香港頒授的學位,以主修音響設計/技術及音樂錄音學科為佳,或具備同等學歷;或(a)(ii)持有香港演藝學院或香港大專院校頒授的認可高級文憑或認可副學士學位,以主修音響設計/技術及音樂錄音學科為佳,或具備同等學歷,並具有一年復修聲音的工作經驗;或(a)(iii)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而另有三科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請參閱以下註釋],並具有兩年復修聲音的工作經驗;或(a)(iv)完成中三課程,並具有三年復修聲音的工作經驗;及(b)如對開卷式錄音機、黑膠唱片、及/或卡式錄音座等錄音室模擬音響器材之操作和維修有認識或經驗可獲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