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合約初級家務助理

行政長官辦公室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2-06 23:59

過往薪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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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條件

(a)具有最少1年在大戶家庭/大型機構/酒店擔任家務工作的經驗,有操作清潔機械及器材經驗者優先考慮;(b)能操流利粵語、略懂英語及普通話;以及(c)具良好的人際關係。

職責

按此展開...

(a)協助場地佈置及搬運等粗重工作;(b)負責日常地方清潔,例如洗刷護理雲石地台、清洗地毯、除塵掃拭、清潔擺設、陶器、瓷具等;(c)協助處理房務工作;以及(d)接收並整理行李。 (註:合約初級家務助理須(a)超時及不定時工作,包括在晚間、周六、周日及公眾假期工作;(b)穿著制服;以及(c)奉派香港禮賓府、粉嶺別墅和其他地方工作。)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兩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11,770元
(a)由本辦公室給予七天年假,另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給予休息日、法定假期、疾病津貼及產假(如適用者)。(b)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g)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1/2011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須連同學歷、正式的修業成績單、過去受僱的證明文件等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下述查詢地址(郵寄的申請表,以香港郵戳日期為準)。申請人也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有關的證明文件送達下述地址。(請在文件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獲邀參加面試的申請人,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星期內接到通知。未獲邀參加面試的申請人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1449
地址: 香港添馬行政長官辦公室
電話: 28783390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2-06 23:59
刊登日期: 2012-01-20
 

申請摘要

合約初級家務助理
行政長官辦公室
月薪11,770元
電話: 28783390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2-06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