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化驗所技術助理

食物環境衞生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5-18 23:59

過往薪酬歷史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a)持有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工業學院頒發的化學科技文憑,或具備同等學歷;以及(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中取得第2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
備註:

按此展開...

(i)政府在聘任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 

職責

按此展開...

負責協助進行檢驗及化學分析工作、預備分析樣本及試劑,以及操作及保養所需儀器。 (註︰或須不定時工作。)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一年。

薪酬及福利

每月13,560元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休息日、公眾假期、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本欄所載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可在食物環境衞生署網站(http://www.fehd.gov.hk)瀏覽。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1/2011修訂版)]可到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郵寄或親身交往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44樓食物環境衞生署聘用組(第3小組)。信封面請註明“申請化驗所技術助理職位”。所有申請人均須在申請表格內提供所具備的工作經驗的職銜、職責及工作性質詳情。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必須遞交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如申請人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或報填的資料不全,或逾期遞交,或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告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1793
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44樓食物環境衞生署聘用組(第3小組)。
電話: 28675741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5-18 23:59
刊登日期: 2012-05-04
 

申請摘要

化驗所技術助理
食物環境衞生署
每月13,560元
電話: 28675741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5-18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