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暑期實習生(電腦程式員)

勞工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5-25 23:59

過往薪酬歷史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1)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是專上院校的全日制學生,主修計算機科學或相關學科; (3)具備系統設計及資料庫程式設計知識;以及 (4)具流利中英文口語及書寫能力。

職責

按此展開...

(1)協助管理數個數據系統的資料;以及 (2)執行上級指派的各項職務。

聘用條款

暑期實習生是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聘用期為兩個月,由2012年6月下旬至8月下旬。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

薪酬及福利

每月7,700元
受聘人在符合《僱傭條例》規定的適當情況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病假日。《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適用於暑期實習生。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如到2012年6月25日仍未收到面試通知,可視作已經落選。

申請手續

(a)就讀於香港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 (b)在海外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應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下載申請表格(http://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證書及修業成績表副本,在2012年5月25日(以郵戳為準)或之前,經申請人所屬院校,或申請人以郵遞方式寄往下述地址;如由申請人郵寄,則須附上所屬院校簽發的推薦書正本。地址︰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5樓1521室。 (c)以傳真或電郵遞交的申請書,將不獲接納。

查詢

職位編號: 31854
地址: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5樓1521室
電話: 28524024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5-25 23:59
刊登日期: 2012-05-11
 

申請摘要

暑期實習生(電腦程式員)
勞工處
每月7,700元
電話: 28524024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5-25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