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職位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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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
合約牙科醫生(牙髓治療科)
非公務員職位
已截止申請
合約牙科醫生(牙髓治療科)
衞生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6-28 23:59
過往薪酬歷史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已根據《牙醫註冊條例》的規定在香港註冊; (b)持有由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簽發的有效執業證明書; (c)持有牙髓病學碩士學位或高級文憑,或具同等學歷;及 (d)具備良好中英文口語及書寫能力。
職責
按此展開...
在政府牙科診所提供牙髓治療。 (備註:牙科診所的診症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7時45分至晚上9時30分。成功的申請人將被安排於診症時間內的適當時段工作,並須於工作時穿着制服。)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將按為期12個月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本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59,670或62,410元(薪酬視乎有關學歷而定,另加約滿酬金)
(a)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良好,則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b)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受聘人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期(或代替假日)、有薪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表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所列查詢地址。 (h)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人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表格[G.F.340(1/2011修訂版)]/[G.F.340(6/2012修訂版)],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表格或作網上申請。 合約牙科醫生(牙髓治療科)的申請日期為2012年6月8至28日。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內詳列有關的學歷/專業資格及工作經驗,並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將修業成績表副本、證書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夾附已填妥的申請表格一併遞交或郵寄至所列的查詢地址,並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合約牙科醫生(牙髓治療科)職位」。透過互聯網遞交申請表格的人士,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將有關文件的副本送交所列查詢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的每一頁上註明其網上申請編號。請勿提交修業成績表/證書的正本。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6至8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32002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1807室衞生署聘任組
電話: 29618527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6-28 23:59
刊登日期: 2012-06-08
資料轉載至政府公務員空缺網站
申請摘要
合約牙科醫生(牙髓治療科)
衞生署
月薪港幣59,670或62,410元(薪酬視乎有關學歷而定,另加約滿酬金)
電話: 29618527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6-28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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