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活動推廣助理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0-24 17:00

過往薪酬歷史

1. 活動推廣助理(區議會) 月薪$9,495 2012-09
2. 活動推廣助理 時薪$44 2012-07
3. 活動推廣助理 時薪$44 2012-05
4. 活動推廣助理(區議會) 時薪$44 2012-05
5. 活動推廣助理 月薪$8,975 2012-05
 

入職條件

(1)(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 (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 (2)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3)通曉運用中、英文電腦軟件者,例如中文輸入法、Word、Excel會獲優先考慮; (4)有籌辦活動經驗者會獲優先考慮;及 (5)應徵者需要在面試當天參與中文及英文打字測試。
備註:

按此展開...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職責

按此展開...

(1)協助推行各種社區建設╱環境改善的活動、工作及相關計劃(須戶外工作); (2)就區議會的日常運作提供文書和秘書服務; (3)為區議會轄下的委員會/工作小組提供文書和秘書服務;及 (4)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相關的職務。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至2013年3月31日。

薪酬及福利

每月9,495元
(1)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安排。 (2)需戶外工作。 (3)不定時工作;須平日,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6/2012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連同證明文件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當天下午五時正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21樓灣仔民政事務處),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活動推廣助理職位」。逾時遞交、資料如有缺漏或並未附上所需文件的副本,申請可能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32464
地址: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21樓灣仔民政事務處
電話: 28352006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0-24 17:00
刊登日期: 2012-10-17
 

申請摘要

活動推廣助理
民政事務總署
每月9,495元
電話: 28352006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0-2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