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統計調查的受訪者收集統計資料;
(2)透過電話及面談訪問,協助受訪者提供統計調查所需資料;(須外勤工作);及
(3)解答關於統計調查的查詢,以及執行與外勤工作相關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為2013年2月至9月(約8個月)。
工作時間:星期一至五早上8:55至下午5:43(每天8.8小時)(因應工作需要,工作時間可能不固定)
工作地點:(1)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22樓;(2)香港北角英皇道250號北角城中心6樓;及(3)當進行外勤工作期間被抽選的機構所在的經營場址。
薪酬及福利
每月港幣13,910元
本處會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用的情況下給予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6/2012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已填妥的申請表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招聘部門的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訪問員職位」。除申請表外,申請人必須同時遞交學業成績及工作證明副本,否則申請將不獲考慮。獲邀參加面試的申請人將在2012年12月3日或之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2482
地址: 香港北角英皇道250號北角城中心6樓政府統計處科技統計組
電話: 31023374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1-01 23:59
刊登日期: 2012-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