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合約文員

保安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1-30 18:00

過往薪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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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及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附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c)有兩年文書工作經驗; (d)中文及英文文書處理速度分別每分鐘達20及50字; (e)熟悉各種電腦軟件的運用,例如微軟辦公室; (f)具普通常識及良好的溝通技巧;以及 (g)能承受工作壓力。 備註:合適的申請人或須接受打字速度測試。
備註:

按此展開...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按此展開...

(a)主要負責文字處理(中文和英文)及電腦軟件應用; (b)處理郵件(包括電郵)、檔案和文件、及定期更新政府條例和參考資料 (c)安排會議及會議文件及檔案管理; (d)負責接待職務,例如接聽電話和留言、以及接待賓客等;及 (e)執行文書及其他指定的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一年。

薪酬及福利

港幣每月9,415元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良好,則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為受聘人作出的強積金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0%。受聘人每年可享有12天有薪例假,以及《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期、產假及疾病津貼。

附註

(1)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6)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7)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06/2012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連同學歷證書/成績單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請註明所申請的職位。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4至6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2554
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30樓保安局禁毒處
電話: 28672768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1-30 18:00
刊登日期: 2012-11-16
 

申請摘要

合約文員
保安局
港幣每月9,415元
電話: 28672768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1-30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