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a)(i)持有香港大專院校頒授的電影及電視/科藝/傳理學認可高級文憑或認可副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並具兩年於戲劇、新聞及紀錄片製作擔任燈光師的工作經驗;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請參閱註(1)及(2)];並具四年於上述製作擔任燈光師的工作經驗;或(iii)具七年於上述製作擔任燈光師的工作經驗;及(b)具一年於上述製作擔任收音師的工作經驗。
申請人如:
(i)熟悉電視或相關製作的燈光設計及燈光裝設;
(ii)具有操作燈光/音響設備的經驗;
(iii)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出的有效A級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證明書;及/或
(iv)能操流利粵語、能閱讀書寫簡單中文及明白簡單英文
則更為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