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工程項目統籌

路政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1-31 23:59

過往薪酬歷史

1. 工程項目統籌 月薪$42,850 2012-01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具備香港工程師學會(土木界別)於1975年12月5日後選取的正式會員或同等資格【註(1)】; (b)在獲得(a)項的資格後,至少有3年相關工作經驗【註(2)】;及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3)】。
備註:

按此展開...

(1)申請人如只持有非本地專業資格,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證明該等資格等同本地有關專業資格,例如提供證據,證明申請人的資格在截止請日期之前,已獲香港工程師學會接納為正式會員(土木界別)。 (2)申請人如在取得資格後只具備少於三年的相關工作經驗也可申請此職位,唯薪酬會因應其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而作出調整。 (3)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的成績。 

職責

按此展開...

協助執行下列與路政署主要工程有關的職務- (i) 執行對工程項目顧問公司及承建商的管理,落實工程項目的實施; (ii) 就工程項目的實施,與承建商、政府部門及其他有關方面聯繫; (iii) 處理有關的工務計劃及採購程序; (iv) 監察工程項目的預審及投標程序; (v) 處理相關公眾諮詢、投訴及查詢;及 (vi) 執行其他獲指派的任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為期1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52,015元
受聘人如能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出的供款,會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者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6/2012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表格填妥後,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連同詳盡履歷送交下述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者為準)。請在信封上註明所申請職位的名稱。履歷應包括- (a) 由中學階段起在公開考試中報考科目的成績級別(述明考取成績的確實日期); (b) 學士學位的詳情(例如主修科目及榮譽等級); (c) 取得的專業資格;以及 (d) 就業記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有關文件及履歷送達下列地址,或以電郵方式遞交(hqane@hyd.gov.hk)。請在信封面或電郵內註明職位和網上申請編號。 不完整、逾期或透過傳真╱電郵遞交的申請表格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8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倘若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2777
地址: 九龍何文田忠孝街88號何文田政府合署5樓路政署招聘及編制組
電話: 27623318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1-31 23:59
刊登日期: 2013-01-17
 

申請摘要

工程項目統籌
路政署
月薪52,015元
電話: 27623318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1-31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