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運輸署內調派擔任下列職責:(1)進行交通及運輸調查、資料分析及草擬調查報告;(2)協助進行運輸規劃研究,包括使用電腦套裝軟件,以及擬備交通工程圖則和擬訂交通管理計劃;(3)協助設計及操作區域交通控制系統,以及執行控制室的職務;(4)設計交通燈號計劃,包括使用電腦套裝軟件;(5)協助調查交通意外,擬訂改善建議及分析交通意外資料;(6)協助提供電腦設備的技術支援,以及參與電腦系統的發展及維修工作;(7)協助訓練及督導初級人員;(8)協助設計路燈計劃,並參與定期巡查路燈;以及(9)協助整理、分析和評估公共運輸服務營運商提交的營運和規劃數據;及為規劃公共運輸服務繪製圖則。
(註﹕可能需不定時工作、擔任戶外職務、輪班工作及隨時候召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最長為十二個月。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6,825元
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整個合約期,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可獲得一筆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間底薪總額的百分之十五。此外,受聘人亦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及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6/2012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下列地址。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2788
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41樓運輸署人事部招聘組
電話: 22942634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2-08 23:59
刊登日期: 2013-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