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之高級電訊工程師主要負責(a)監察香港電台的電台、電視和其他媒體服務,確保服務符合規定的技術表現、運作標準和政府程序,包括管理廣播服務合約;(b)推動電台、電視和其他媒體服務的技術規劃和開發,包括為應用新的數碼和數碼廣播技術進行可行性研究、技術評估、研究和策略性規劃,以期改善運作的可靠性、質量和服務範圍,促進工作流程的效率和靈活性等;(c)為將建於將軍澳之香港電台新廣播大樓的電台、電視和其他媒體服務進行技術規劃和設施開發;(d)為數碼聲音廣播及數碼地面電視服務進行技術規劃及開發;(e)為電台、電視和其他媒體服務進行財務策劃和管制,包括為爭取撥款而擬備周年預算和技術建議書、管理項目、再開發基礎設施和管理資產;及(f)為電台和電視的運作提供工程支援,包括解決技術困難和技術質素問題。
(註:或需按需要不定時及通宵工作,以及在颱風,黑色暴雨警告及其他緊急情況下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三年。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一直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實職底薪總額的15%。當受聘人完成三年的合約條款後,或會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45點(每月港幣87,340元)至總薪級表第49點(每月港幣100,625元)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本文載列的頂薪點資料只供參考,日後可能會有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可獲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作進一步考慮。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通過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筆試及/或技能測試(如有的話),作進一步考慮。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入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遞交或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以申請表格G.F.340(Rev.6/2012)提出申請。申請表格可在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從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或香港電台的互聯網站(http://rthk.hk/recruit)下載。申請人須於截止日期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用以下其中一種方法提交:(a)遞交或郵寄到本欄訂明地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會視為申請日期。信封上請註明「申請高級電訊工程師職位」];或(b)在網上提交[經由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提交。建議申請人在網上提交申請]。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須於2013年3月29日或之前將修業成績副本、文憑/證書副本及其他相關的學歷証明遞交或郵寄到本欄訂明地址[請在文件每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所需學歷文件,或逾期的申請,或經傳真/電郵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申請人如獲甄選予進一步考慮,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星期內接獲通知。如未獲邀作進一步考慮,則可視作經已落選,只有獲甄選者才會收到通知。
查詢
職位編號: 32931
地址: 九龍廣播道30號廣播大廈香港電台人事部(招聘組)
電話: 23396316/23396317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3-15 23:59
刊登日期: 2013-03-01